关于评选2024届双百工程实验班和卓越班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作者:实践科 时间:2024-05-29 点击数:
根据《广东海洋大学“双百工程”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(试行)》(校〔2010〕16号)文件精神,学校拟表彰一批双百工程实验班和卓越班优秀毕业生,请2024届双百工程实验班和卓越班做好评选工作。
一、实验班、卓越班优秀毕业生在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上必须表现良好,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、没有补考科目、没有欠费、体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,并且本学期六月份召开的学位评定委员会,确定毕结业结论为“毕业”者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;
2.独立或以第一申请人身份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;
3.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.50(含)以上;
4.考上研究生;
5.考上公务员。
二、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填写《广东海洋大学双百工程实验班和卓越班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附表1,简称《登记表》)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:
1.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提供获奖证书纸质版、电子版和相关网址;
2.申请专利者提供授权书纸质版、电子版和相关网址;
3.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者提供录取证明纸质版、电子版和相关网址;
4.提供学业成绩单纸质版(盖学院公章)。
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以上的,均应在《登记表》中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。
三、经公示及双百领导小组审批后,发放和记娱乐国际的荣誉证书与奖金。
四、请各班班干填写本班《广东海洋大学2024届双百工程实验班和卓越班优秀毕业生汇总表》(附表2,简称《汇总表》),于6月10日前将《登记表》《汇总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双百办(教务部实践教学科,行政楼521),电子版请发到邮箱gdousjk@gdou.edu.cn。
附表:
1.广东海洋大学双百工程实验班和卓越班优秀毕业生登记表
2.广东海洋大学2024届双百工程实验班和卓越班优秀毕业生汇总表
教务部
2024年5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