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3-2024-2学期结业生返校重修课程的通知
作者:教务科 时间:2024-03-01 点击数:
各学院、相关结业生:
根据《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教务〔2017〕67号)第六十条规定:学生在结业后2年内,对于考核不及格的课程,可以在课程开设学期第2周内按规定缴费修读相关课程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(同一门课程考核不得超过2次),考核及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,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,可授予学士学位。现将2018、2019级学生返校重修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修课程报名时间
重修报名时间:2024年3月4日(星期一)09: